柬埔寨繼續允許從包括越南在內的鄰國進口水產品,特別是四種types魚,包括pan魚,軍曹魚,cat魚和果魚。
2月8日,柬埔寨農業,林業和漁業部發布了一份新聞稿,內容是繼續許可從與柬埔寨有邊境的鄰國進口水產品,特別是4魚,軍曹魚,cat魚和果魚等4種of魚,包括越南。
在剛停止一個月(1月8日的決定)暫停上述四種魚類的進口之後,柬埔寨農業,林業和漁業部回復了越南工業和貿易部的正式函件,越南大使館的信(25/1)與禁止進口這些產品有關。
此前,1月19日,越南工業和貿易部長Tran Tuan Anh寫信給柬埔寨貿易部長潘索拉薩克(Pan Sorasak),指出越南對柬埔寨的s魚運輸沒有得到批准,並被推回越南。
根據《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二十條,進出口限制僅適用於例外情況,包括:(i)保護國家安全,社會道德;(ii)保護人類,動植物的健康;(iii)保護稀有自然資源,國家歷史,藝術或考古作品,或(iv)保護環境。
柬埔寨禁止進口這四種魚類的跡象表明,這違背了世界貿易組織(WTO)和東盟經濟共同體的貿易自由化精神。
柬埔寨農業,林業和漁業部在2月8日發布的公告還指出,該部將繼續與柬埔寨水產養殖協會,海產品進出口貿易商和有關當局進行磋商,Quan是柬埔寨在技術開發和認可方面的貿易夥伴。標準。
柬埔寨越南貿易辦事處負責人Le Bien Cuong先生評論說,柬方懷有誠意,並對越南工業和貿易部關於正確落實越南貿易自由化精神的正式函件作出了積極回應。世貿組織和東盟經濟共同體。
Le Bien Cuong先生說,也許柬埔寨方面正在考慮對上述魚類的進口採取其他非關稅技術措施,包括對這種產品的原產地/質量許可的要求。
一些專家認為,柬埔寨農業,林業和漁業部通過柬埔寨水產養殖促進委員會機制,試圖解決國內水產養殖業的困難,以發展和提高其實力,從而增強該產業的競爭力。遵循自由貿易原則,確保保護人類,動物,環境健康並促進商業增長。
根據工業和貿易部的數據,近年來,越南向柬埔寨出口了每年價值約6000萬美元的海產品。
儘管柬埔寨不是越南海產品的大市場,但該市場的進口需求相對穩定,為邊境地區的貿易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創造了就業機會並為人們提供了大部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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