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民航局建議取消3家航空公司運營的航線的票價上限,以提高服務質量的競爭性。
目前,越南是仍對機票實行最高限額的少數幾個國家之一。
在總結民航法執行情況的報告草稿中,越南民航總局評估說,當越來越多的航空公司出現時,國內運輸市場變得非常有競爭力。
“價格上限將限制服務質量的提高,以便為願意支付高於最高價格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價格上限還會影響服務質量,這是影響公司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航空公司”。
因此,該機構已建議將3家或3家以上航空公司聯合運營的航線,以便航空公司可以決定國內機票價格並按規定列出價格。這意味著航空公司可以決定自己的票價,而無需遵循票價上限。
目前,僅允許航空公司在運輸部根據民航法第116條規定的範圍內提供票價(最高375萬越南盾)。對於航空公司少於3家的航線,美國商務部建議基本經濟艙不得超過上限。
| 團體 | 飛行距離變化 | 最高水平(VND /單程票) |
| 一世 | 小於500km | 1,600,000韓元 |
| 第一的 | 社會經濟發展路線組 | 1,600,000韓元 |
| 2個 | 其他路線 | 1,700,000韓元 |
| II | 從500公里到850公里以內 | 220萬韓元 |
| 三級 | 從850公里到不到1000公里 | 2,790,000越南盾 |
| IV | 從1,000公里到1,280公里以內 | 320萬韓元 |
| 畫 | 至少1,280公里 | 3,750,000韓元 |
*國內機票的天花板框架自2015年8月起適用。
目前,大多數國內航線都有3家或以上的航空公司參與。少於3家航空公司運營的航線很少,通常是社會經濟發展團體或特殊航線(例如飛往昆島的航班)的航線。
此前,越南航空公司還提議取消機票價格上限,因為這使航空公司難以分散價格並在某些時候降低機票價格。越南航空的負責人表示,市場應該讓市場調節機票價格。
目前,越南還是為飛機票價設定最高限額的少數幾個國家之一。民航總局也曾多次提議在修訂和補充《民航法》時取消最高價格,但尚未獲得批准。
最近,越南航空公司還提議對國內底價施加約560,000越南盾至140萬越南盾的價格,以幫助航空公司在機票價格觸底回升的許多時期中克服流感大流行的困難。但是,交通運輸部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同時,一些專家認為取消底價將剝奪人們廉價乘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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