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uyen Quang Vinh先生使用35個帳戶在帳戶之間連續購買,出售,交叉交易TAR股份,以建立虛假的供需關係,並操縱庫存。
Nguyen Quang Vinh先生將被處以5.5億越南盾的罰款。
根據國家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督和檢查結果,Nguyen Quang Vinh先生(河內市清宣區全南51號地址)已經使用了35個帳戶來連續購買,出售和交付。旨在創造人為供需的帳戶之間進行匹配,操縱Trung An農業和高科技股份公司(HNX:TAR)的股份。
因此,國家證券委員會於2020年4月15日發布決定,判處對阮光榮先生的行政違法行為,金額為5.5億越南盾。
根據文件中包含的檢查結果和文件,對違反行為的執行所產生的非法利益的考慮和計算表明,阮廣光先生的侵權行為沒有任何非法利益。
在股票市場上,4月16日末TAR股票的價格為21,700越南盾/股,與2020年底相比下降了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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