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向錢衝

帶你錢進越南

*首相同意在計劃中增加同奈省3個工業區

該計劃增加了三個工業區,包括Long Duc 3工業園區,Ban Can工業園區-Tan Hiep和Xuan Que工業園區-Song Nhan。

總理同意計劃和投資部關於到2020年在越南的工業區發展規劃中增加同奈省工業區的建議。

該計劃增加了三個工業區,包括Long Duc 3工業園(同奈省Long Thanh區Long Duc公社佔地253公頃); Bau Can-Tan Hiep工業園區(同奈省龍城區Bau Can鎮和Tan Hiep鎮面積2627公頃); 宣Qu宋南工業園區(同奈省金美區宣Qu和宋南公社佔地3,595公頃)。

總理在2014年12月22日發布的第2628號官方文件/ TTg-KTN中批准了同奈省的其他工業園區,其中包括越南至2020年工業區的發展計劃,沒有任何變化。

總理要求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對報告數據的準確性,面積大小和工業園區規劃調整的擬議地點負責;確保計劃的適用性,可行性,關聯性,同步性,繼承性和整合性,以在省計劃期內對省級工業園區的發展進行調整和補充2021-2030根據法律規定進行規劃;實施過程中不得有任何爭議和投訴。

同時,同奈省人民委員會負責對這些工業區的調整和補充,以調整至2020年的土地使用計劃以及該區域最後一個時期(2016-2020年)的土地使用計劃。同奈省已於2017年8月9日通過政府第74 / NQ-CP號決議批准,並根據2020年7月14日第105 / NQ-CP號決議第18條進行了補充土地法。

同奈省人民委員會負責根據7月1日發布的1005號文件/ TTg-NN調整與工業園區土地面積目標相對應的區級土地使用計劃和計劃。總理2020年。

總理要求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在確保以下條件的基礎上,分階段定期實施上述三個工業園區的規劃:具有吸引投資的能力,與投資同步的能力。基礎設施連接,社會基礎設施(為在工業園區工作的員工提供住房,文化,社會和體育機構),環境保護;在同奈省規劃階段合理確定尚未批准的工業區面積,以確保其可行性;不會影響隆盛國際機場周圍土地儲備開發的效率。

省人民委員會負責根據吸引投資的能力,並遵守條件,命令和程序,在每個階段執行投資,建立和建設工業區的程序。政府於2018年5月22日頒布的第82/2018 / ND-CP號法令,關於工業園區和經濟區的管理,關於投資,建築的法律規定以及相關法律。

同奈省人民委員會負責指導土地租賃,並根據實施投資項目以建設和發展公共基礎設施的規模,進度和路線圖,允許改變土地用途。業力 僅在滿足工業園區佔用率條件的情況下才提議擴大工業園區,以確保與交通連接,對環境和社會的投資保持同步;避免使土地閒置,影響企業的生產和經營活動,影響土地被徵用地區人民的生活,引起投訴和訴訟。

總理要求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同步實施工業園區的規劃和開發,同時為工業園區的工人提供住房,社會,文化和體育項目;確保為工業園區的運營提供圍牆之外的技術和社會基礎設施。

同時,該省應制定方向,以限製或不吸引使用大量低技能勞動力,佔用大土地,消耗水和能源的項目為方向,吸引對工業區的投資;著重利用現代和環保技術吸引投資項目;向集群產業發展。

省人民委員會應當加快對工業區基礎設施的投資,在工業區基礎上,依法確定合格的投資者。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並確保該地區工業區發展規劃的可行性。